扫黑除恶、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河北最新通报10起典型案例!
河北通报5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重拳出击,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日前,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例。
1、邯郸市魏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原队长王振强充当李怀军涉黑团伙“保护伞”案。王振强在先后主办李怀军涉黑团伙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刑事案件期间,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通过违规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等方式,使李怀军等人未受到刑事追诉,并收受李怀军财物。王振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8月,王振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2、张家口市万全区公安局看守所民警韩有茂充当冯继湖恶势力团伙“保护伞”案。在冯继湖恶势力团伙成员涉嫌犯罪被羁押期间,韩有茂(非中共党员)利用负责提审提讯工作便利,应该团伙成员请托,向冯继湖通风报信,泄露公安机关案件查办情况;在公安机关提讯该团伙成员的过程中,帮助、示意团伙成员串供、翻供,以使其逃避刑事处罚。韩有茂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7月,韩有茂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3、廊坊市霸州市公安局南孟派出所民警房东鹤充当任雪涛恶势力团伙“保护伞”案。房东鹤违规入股任雪涛经营的菜市场并领取分红;在公安机关查办任雪涛恶势力团伙成员故意伤害案期间,房东鹤和任雪涛等人安排未成年证人向公安机关出具伪证。2018年5月,房东鹤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4、唐山市玉田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二分队原队长周鹏飞充当玉田“黑车队”“保护伞”案。周鹏飞利用负责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治理和执法工作便利,帮助“黑车队”超限超载车辆逃避监管处罚,并通过微信红包等方式收受“黑车队”负责人钱财。2018年7月,周鹏飞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5、邢台市隆尧县韩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李云朋组织涉恶团伙案。李云朋采用恐吓、威胁、限制人身自由、妨碍正常生产经营等方式,多次对位于本村的热力公司和回迁房项目承建商进行敲诈勒索;指使他人纠集多人通过抢夺标书、冲击招标会场等方式,强行中止招投标流程。2018年6月,李云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问题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自觉同黑恶势力划清界限,严守党纪国法底线。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切实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职责定位,强化使命担当,深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倒查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以惩腐打“伞”的实际成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省公安厅公布5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扫黑办”负责人表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河北是京畿重地,承担着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的使命,全省公安机关将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持续加压加力,坚决铲除黑恶犯罪。
1、石家庄警方打掉赞皇县李某华涉黑组织。石家庄市公安局异地用警,对赞皇县清河乡北清河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某华等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进行立案侦查,5月19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对李某华、其妻王某等12人执行逮捕。
公安机关查明,2007年至2013年期间,李某华与妻子王某以及秦某亮、赵某强等人,通过在石家庄市区、赞皇县等地参与或单独开设赌局、放高利贷攫取到“第一桶金”。2011年,李某华通过不法手段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上任后操纵村委会选举,自己兼任村委会主任。他和王某纠集刑满释放等社会闲散人员,有组织实施开设赌场、非法采矿、非法持枪、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毁财、非法占地、骗取贷款、贷款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先后非法获取经济利益3000多万元。该组织多次采用暴力手段,任意毁坏他人财物,殴打无辜人员,先后致伤7人,社会影响恶劣。
2、唐山警方打掉滦南县杨某全涉黑组织。2018年5月,唐山市公安机关侦办的滦南县杨某全涉黑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查明,为霸占渔业资源、牟取非法利益,杨某全纠集多名同伙成立所谓“渔民协会”,出资建造2艘大铁船,以铁船撞击渔民木质渔船、聚众斗殴、威胁恐吓、诬告陷害等恶劣手段,强行圈占大片国有海域,非法控制当地13个船队共193条渔船,通过组织非法捕捞、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方式聚敛巨额财富。
唐山公安机关在掌握充分证据后,一举摧毁该涉黑组织,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捕捞水产品、强迫交易、聚众斗殴等16个罪名,破获刑事案件51起,涉案金额达3亿余元。
3、衡水警方打掉马某辉涉黑组织。2018年5月,衡水市公安局对马某辉涉黑案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今年1月18日,衡水警方对马某辉涉黑组织集中收网,共抓获涉案成员72名。
公安机关查明,该组织头目马某辉,2005年4月因寻衅滋事罪被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出狱后不思悔改,纠集大批有前科人员实施违法犯罪,逐渐形成了组织严密、分工严明、结构紧密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以暴开路,为非作恶,通过强揽工程、垄断砂石料、开局设赌、高利放贷、插手纠纷、暴力拆迁等手段,非法敛财千余万元。共查实该组织作案46起,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赌博、强奸、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多个罪名。
4、承德警方打掉李某春恶势力团伙。2018年6月,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对李某春恶势力团伙案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今年1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承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和丰宁公安局对李某春恶势力团伙进行立案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破获刑事案件10起。
公安机关查明,李某春早年因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多次打击处理,后通过非正当手段当选丰宁大阁镇南二营村村委会主任。2014年以来,李某春网罗有劣迹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以暴力手段横行乡里、欺压村民、强揽工程,实施了多起强迫交易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其中,李某春涉嫌40余次敲诈在南二营村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承德某房地产公司,合计金额高达479万余元。严重扰乱当地社会经济秩序,破坏营商环境。
5、石家庄警方打掉谷某州“套路贷”涉黑组织。2018年2月24日,石家庄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和桥西公安分局联合行动、集中收网,打掉以谷某州为首的涉黑组织,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8人,涉嫌寻衅滋事、诈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等多种罪名,破获刑事案件36起。
公安机关查明,2016年10月以来,谷某州依托名下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前科劣迹人员等,针对石家庄市在校大中专学生及无贷款资质成年人,非法放贷、暴力催收,有组织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案件,非法获利490余万元,严重侵犯被害人人身及财产安全,多名大学生陷入“套路贷”后迫于催收压力休学或离家出走,有的甚至试图自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来源:河北新闻网微信综合自省公安厅网站、省纪委监委网站